各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、《衡水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客观评价劳动教育工作实效,有效提升劳动教育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,根据《衡水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劳动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评比,具体事宜如下。
一、考核评比范围
衡水学院各二级学院进行单位考核,承担劳动教育教学任务或劳动教育教学管理的教师参加个人考核。评比时间为2023年9月--2024年9月。
二、考核评比办法及要求
各二级学院填写《衡水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单位考核申请表》,个人考核填写《衡水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》,并整理支撑材料。于10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二餐厅407室,电子版发送至379127945@qq.com。
联 系 人:杨宏敬
联系电话:133836839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