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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课部关于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4-12-24

 

关于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

《教育学》《心理学》是我校学生必修课程之一,为了加强考试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考教分离

《教育学》《心理学》各级考试实行考、教分离政策,教学人员不参与所教班级的试题设计,试题由题库中随机抽取,或借鉴兄弟院校试卷或使用全国通编试卷,经主任批准后,统一印制发放。

要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试卷内容,划定考试范围,违犯规定者,严肃查处。

二、严格纪律

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学生进入考场一律要带学生证和准考证,对号人座。考场一律按单人单桌或不同年级、不同科目交叉安排座位。考生不得把任何教材、笔记、参考资料和纸张带进考场,违者一律按作弊处理。

监考人员统一安排,教师按时到达所教班级的考场,负责有关试卷卷面问题。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,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考场内吸烟、交谈、阅读报刊书籍等。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将答题纸和试卷按考号密封或装订,并及时送交办公室,经有关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三、阅卷和试卷分析

主任要亲自抓阅卷工作,制定阅卷计划,统一安排集体阅卷时间和地点。为确保阅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,试卷采用密封式、流水作业阅卷。任何教师不得把试卷带回家中或带离阅卷现场,不得随意调整阅卷标准或调整分数。若有错判或漏判需改动分数者,必须经主任和任课教师本人签字后方可变动。

各科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,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。部里要形成分析报告,在此基础上,进一步总结该学期的教学情况,作为下学期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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