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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衡水学院2024年大学生艺术展演--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刘存岭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4-07

            关于举办衡水学院2024年大学生艺术展演--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

20241月,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,要求建立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,让每名学生都有展示的机会和平台。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,提高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。2024320日,河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发布《关于举办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合唱比赛的通知》,定于20243-6月举办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合唱比赛。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的要求,喜迎建国75周年,现举办衡水学院2024年大学生艺术展演--合唱展演活动。

一、活动宗旨

引领大学生弘扬爱国精神,传承祖国文化;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,与祖国同行,胸怀家国,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;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精神状态;展现当代大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。

二、活动主题:

歌颂祖国 文采飞扬

三、活动时间:328日至5月初

四、活动方式

1.参赛对象:音乐学院和柴可夫斯基音乐艺术学院各派1支代表队进行展演,其他院系各派1支代表队进行比赛。

2.参赛选曲要体现中国精神,体现时代精神,弘扬爱国精神,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,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3.初赛:328日至430日,由各院系组织初赛,每个院系选出1支代表队参加决赛,每队人数在60-80人之间。决赛:预定于5月初,在14教音乐厅举办。每支代表队现场演唱两首歌曲,其中一首为固定作品(《我和我的祖国》或《太行山上》);另一首为自选作品,曲目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。演出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,2首歌曲必须连续演唱,中途不得退出不得换人。

4.评奖:由专业教师担任评委,比赛代表队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若干;展演代表队设表演奖。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,评出名次。相关比赛成绩列入该年度美育工作考核范围。

5.参赛的合唱团要求统一着装,整洁大方,端庄得体,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。

6.决赛提前彩排一次,彩排前将伴奏录音以MP3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379400305@qq.com;联系人:刘存岭 13831899793,比赛出场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。各院系填写代表队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于420日前报送指定邮箱:同上。

五、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,精心准备,充分展现衡水学院学子的风采。




衡水学院基础课部      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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